視覺效應
視覺效應是指人眼和大腦在特定條件下對外界刺激產生的一種錯覺或變形。人們常常在觀看圖像或場景時會出現某些奇異的現象,這種現象就被稱為視覺效應。視覺效應既可以是視覺錯覺,也可以是視覺變形,常常讓人琢磨不透其中的原理。
概念定義 編輯本段
視覺效應雖然常常會給人們帶來困惑和不可思議的感覺,但它們也是視覺系統的正常反應。視覺效應告訴我們人眼和大腦在處理視覺信息時并不是完全可靠的,我們的大腦會根據一些特定的線索和規律進行解讀,并產生一些主觀的錯覺。通過研究視覺效應,科學家們可以更好地理解人類視覺系統的運作機制,并為心理學和視覺科學領域的研究提供重要的參考依據。
雖然我們無法完全擺脫視覺效應,但我們可以通過了解它們的原理來減緩其影響。當我們面對某個視覺效應時,可以嘗試改變觀察角度或與他人進行討論,以幫助我們更好地理解所看到的事物。此外,科學家們還在不斷研究和發現新的視覺效應,以豐富我們對視覺系統的了解。
視覺作用 編輯本段
視覺效應指把這種向受眾直觀、生動、形象地提供生活圖畫,從而使受眾簡明便捷地產生審美想像的效果,稱之為視覺效應。
視覺效應相關圖片
一切美麗的東西都是通過視覺的作用留在大腦中成為人類美好的記憶。繪畫,攝影,裝飾等藝術已成為視覺藝術中非常重要的一方面,視覺藝術是一種古老的藝術,又是一種不斷發展的新藝術,在我們這個對美的追求越來越高的社會里,視覺藝術在不斷地閃爍著更加迷人和璀璨奪目的光芒。
視覺中心
人類的視覺活動中,在觀看某件東西時一定會將視覺的注意力集中在事物的重心上,這個重心就是所說的視覺中心。如果一件東西缺乏這種視覺中心,無主次之分、無重點之別,要產生美的共鳴和聯想是不可能的。裝修、裝飾的目的就是創造許許多多的視覺中心,把生活中的人們帶入到一個神奇、迷人、如夢如幻的美麗世界中。
視覺心理效應
在圖形設計的創建中,影像造型的視覺心理效應主要表現在圖形的秩序化、簡潔化和陌生化等方面。魏特海默認為:“一個樂音或一條直線只是一支曲子或圖形中的一部分,部分的總和不等于曲子或圖形的整體,只有曲子或圖形的整體特征才決定單個樂音或直線的作用,這種賦予整體特征的東西就是形和質,它才使人聽懂曲子或認清圖形。” ①魏特海默從整體論出發對聽覺藝術和視覺藝術作出分析,我們看到了“整體”的意義所在。事實上,圖形的設計就是遵循整體性原則進行的,只有在造型的整體和諧中才使人心情愉快。和諧就要依托于秩序,秩序則來源于整體的把握,而造型秩序化的實現,就必須遵循一個重要原則——對圖形整體影像特征的把握,通過對圖形影像的組織和凝練,實現秩序化的有變化的視覺形象的創造,從而在和諧中給人以視覺心理快感。
就藝術發展而言,形式走向簡潔是藝術自身進步的表現,也是與之相宜的現代人的心理需求。除秩序化、簡潔化之外,圖式的陌生化在視覺傳達中也具有重要意義。陌生化是視覺心理的一種“期待值”,是與“似曾相識”和“雷同化”相對立的。
視覺審美效應
設計藝術構成視覺美感的因素很多,涵蓋了物質材料、語言形式和精神意蘊等方面,而作為語言形式和精神意蘊傳達的影像要素在構成圖形審美效應上發揮了重要作用。影像造型所凸現出來的形式美是視覺審美的重要因素,當藝術家用他的藝術器具來體驗事物時,便將客體的特征狀貌予以“影像”加工,關注客體的平面或立體影像,淡化其細節而突出其外形所體現的形式因素,對圖形的外形或圖式的結構在影像上作審美處理,或強調、或概括、或剛、或柔,帶著一種自然而然的知覺準備狀態去處理它們,概括夸張、對比歸化、強化節奏等便成為這種定勢的組成部分。這樣的知覺樣式,引發了圖形設計在構思過程中,當審美想象對知覺映象和記憶表象加以分析、改造、綜合時,便會憑主體觀念和造型經驗對影像進行處理,力圖把握形式本質而寄寓作品以強烈的形式美感。影像造型美既是藝術家創造性藝術想象的外化,又反過來作用于視覺圖式,在圖式的歸納和組織上顯出視覺審美效應。
在形式的創造中,節奏也體現了一種明快的視覺審美效果。節奏是影像中力的顯現,對圖形邊線和圖式整體結構邊線的有序組織和構成,便引起一種明晰的起伏回旋的連續律動感。正如阿恩海姆所說:“一切視覺形狀都是力的式樣,有兩種力存在,一種是真實存在的物理的力,另一種是觀眾直觀感知的心理的力。事實上,虛幻的心理的力,是對物理的力的體驗,它在視覺藝術中專門為審美視知覺而存在,對物理的力進行了審美意義的加工和超越,而成為直接推動畫面形式節奏的力。”②力的式樣的明快,一方面取決于用色、用筆、肌理及塑型等,另一方面更取決于與此相關的明快地處理力的分配所形成的影像節奏。對于圖形的創建,有一個明晰、整體而富有節奏美感的影像傳達,不僅會帶來明快的視覺審美效果,而且也有助于力的彰顯和意蘊的表現。
主題傳達效應
設計藝術與其它藝術作品一樣,都有某種意味深蘊其中,并以此影響人的審美觀。而這種意味又是什么呢?貝爾對此作出了回答,他認為: “在各個不同的作品中,線條、色彩以某種特殊方式組成某種形式或形式間的關系,激起我們的審美感情。這種線、色的關系和組合,這些審美的感人的形式,我稱之為有意味的形式。”③從貝爾的話語中可以感悟到,他所說的“這種感情”實際上就是藝術品中的“意味”,而“引起不同感情”的藝術品就是“有意味的形式”。意味滲透了主題的傳達,是審美主體觀念和情緒的體現。影像作為造型要素,直接作用于圖形的構成形式,通過形式來暗示和傳達某種思想和信息。實際上,在圖形的設計中關注影像,還不僅僅是一個圖形創建的問題,最終目的是通過影像形式訴之于感官,服務于主題抑或意蘊的傳達。
一般來講,設計藝術激發人的審美情感有兩方面因素:一是內容的審美性,二是形式的審美化。內容即為黑格爾所說的理念,是抽象的、隱于里、不可實感的;形式即為訴之于感官的形象,是具象的、顯于表、可實感的。形式作為內容的載體,在表達主體的審美意象時,影像形式便參與其中傳達設計者的意圖。當然,在設計過程中,表述的意義不同,影像形式也千差萬別,但有一點是肯定的,即影像組合形式的審美價值體現在氣、勢、神之上,具體言之體現在造型形式所表現的意味之中,這個“意味”即為設計者所要傳達的意,即審美意象。所謂審美意象是作品作用于受眾的心理過程,形成某種表象,這種表象經過情感的邏輯抽象,與審美態度相結合,在這種心理因素的融合下,最后以新的面貌呈現出來,成為審美意象。
影像形式的創造不是孤立地存在于圖形設計之中,而是對作品傳情達意起整體作用。藝術沒有無韻之象,如果說“象”的繁簡明晦形成了具象和非具象的表現方式,那么,韻的高下強弱則形成了作品表現力的強弱。無論采取怎樣的表現方法,將影像形式糅合到作品的節奏與結構中去,統一于韻之中,并與主題傳達相結合是尤為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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